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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法官下午聽取求情 被告李永達料各人或被羈押

發佈日期: 2019-04-09 04:02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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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九名被告都有部分或全部控罪罪名成立。

首三名被告、「佔中」三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在中環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他們三人在添美道的兩項控罪,其中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戴耀廷和陳健民罪成,朱耀明就罪名不成立;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三人罪名都不成立。

至於另外六名被告,兩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和邵家臻,在添美道的兩項控罪,全部罪成。而前學聯的張秀賢和鍾耀華,同樣的兩條控罪都成立。

而社民連的黃浩銘被控於分域碼頭的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而民主黨李永達被控於夏慤道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亦罪成。

法官下午二時半再開庭聽取求情。李永達預計,各人可能會被羈押。

李永達說:「下午可能讓我們有機會自己或透過律師說一下我們的陳情,說一下我們的事,但不知是否允許,要下午才知道。至於今天會否頒下判刑我是不知道的,是有機會,如果今日頒下判刑,我們會被羈押;就算今天不被判刑,都可以羈押我們去荔枝角,所以我有心理準備,今天會到荔枝角過一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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