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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就藐視法庭判囚三個月申請刑期上訴 法官押後裁決

發佈日期: 2019-04-03 07:14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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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佔領行動」期間,阻礙法庭執達主任在旺角清場,藐視法庭罪成判囚三個月,他就刑期上訴,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頒布裁決。

黃之鋒到高等法院,代表他的律師在庭上強調,黃之鋒並非扮演領導角色,法庭不應因為他活躍於社會運動而重判他,認為合適刑期是緩刑或短期監禁。

律政司反駁指,黃之鋒有份鼓動示威者情緒,妨礙執達主任移除障礙物,法庭應予以較重刑罰。法官聽過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頒布裁決。

案件涉及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黃之鋒在旺角阻礙執達主任清場,高院原訟庭早前裁定他藐視法庭罪成,判囚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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