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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拒批上訴許可 朱經緯尊重法庭裁決

發佈日期: 2019-01-21 10:5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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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佔領行動」期間襲擊途人,被判監三個月,終審法院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朱經緯未有到庭,他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陳詞時指,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上訴時,只考慮原審裁判官是否有犯錯,未有重新以獨立角度審視案件證據,亦未有考慮朱經緯當時的處境和使用武力的意圖。

郭莎樂又認為,證人鄭仲恆非可信證人,指新聞片段顯示他有向警方叫囂,並非只是路過,而他在事件經廣泛報道後才求醫,認為若重審案件,或會發現原審法官的判決出錯。

首席法官馬道立反問,是否有證據顯示鄭仲恆叫囂甚麼,又指高院原訟庭的判詞顯示,已處理上訴一方提出的理據,包括明白被告的困境,當時是在控制人群,防止罪行發生。上訴一方不能因裁決不利,而批評下級法庭未有處理,質疑是否在「玩弄文字」。

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就指,當時鄭仲恆未有構成威嚇或敵對,片段亦顯示他已在離開,朱經緯行使武力無合理解釋。終院最終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首席法官馬道立提到,案件沒合理可爭辯之處,稍後會頒布裁決理由。朱經緯的代表律師在散庭後指,朱經緯尊重法庭裁決。

朱經緯2014年因在旺角用警棍襲擊鄭仲恆,前年年底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監三個月,之後上訴被駁回,去年十月底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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