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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等被控公眾妨擾等罪 法官駁回撤銷部分控罪申請

發佈日期: 2018-02-13 03:14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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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和另外六人被控公眾妨擾等罪,法官駁回撤銷「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及合併部分控罪的申請。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李永達、邵家臻等九名被告,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共六項罪名。辯方指「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控罪元素不清晰,要求撤銷。

法官今早指,「煽惑他人煽惑」的概念在普通法中存在,而控罪可作延伸,直至最後一名煽惑者,雙重追訴的概念早獲普通法法院承認,裁定控罪並非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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