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最新至全部


襲擊曾健超案 劉卓毅申請上訴許可押後頒書面裁決

發佈日期: 2018-01-18 10:31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佔領行動」期間,襲擊曾健超案罪成的七名警員,其中時任高級督察劉卓毅,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押後頒書面裁決,他繼續獲准保釋。

案發時是高級督察的劉卓毅,就定罪及判刑申請上訴許可。

他與另外六名警務人員,去年二月被裁定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判監兩年。

代表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指,案發當晚曾健超於龍和道花槽被制服,由機動部隊警員移交刑事偵緝警員,承認當時劉卓毅在場,但質疑他是否曾身處變壓站?

余承章指曾健超被移送時面向下,即使換人都不會知道。但原審法官從呈堂片段中,裁定移送曾健超時曾換人。

余承章又指原審法官犯錯,接納控方將從網上下載的無綫新聞片段呈堂。控方有責任用最佳的證供舉證,片段經剪輯及調校光暗,有合理原因質疑。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上訴一方提出的爭議非法律問題。控方在原審時,曾傳召無綫新聞部製作經理黃廣海作供,確認片段真確性。

律政司在庭上多次播放多段無綫新聞片段,指即使調校了光暗,亦不影響辨認七名警員的衣著,見到劉卓毅當時在變壓站,原審法官亦沒可能認錯。聆訊完畢。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表示,將會押後頒書面裁決,屆時會通知劉卓毅回去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