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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警棍打途人案件開審 事主出庭作供

發佈日期: 2017-11-06 11:44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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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佔領行動」期間,涉嫌用警棍打途人,案件開審。事主鄭仲恆作供。

朱經緯到東區法院應訊,他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方開案陳詞,指朱經緯2014年11月26日,在彌敦道666號一間銀行外執行人群管理時,從後用警棍攻擊鄭仲恆頸部。

控方讀出朱經緯今年三月警誡下錄的口供,指事發時有人試圖衝破警方防線,他只是執行職務,預防發生罪行及保護同僚,他說在別無選擇下,決定使用適當武力,保障旺角民眾安寧,是真誠地行使合法權力,無意傷人,新聞片段無反映示威者暴力,被控告後感到心力交瘁,在這種困境下退休感傷心。

控方傳召鄭仲恆作供,他說指當晚下班途中,收到朋友電話、到了旺角陪對方,在事發現場附近,約二十人衝向他們,鄭仲恆向朋友說要盡快離開,但被另一群人逼到銀行牆邊。

之後警員驅散人群,他說首先感到右腳被踢,他說不知被誰踢。之後他的手肘被打,轉身發現是被一位藍衣警員打。他向警員表示只是路過。鄭仲恆說他再向前行,感到有人用棍打他後頸,之後感到暈。

主任裁判官問他有沒有轉身看被誰打。鄭仲恆答看不到,因當時頭暈,頸也不能轉動,只想盡快離開,他事後在報章及網上得知襲擊他的警員的名字。數天後他報案時,有提供該名警員的名字。

到辯方盤問時,問鄭仲恆是「佔領行動」的活躍份子抑或支持者,鄭仲恆說他是支持者,但不是激進份子。「佔領行動」79日,他有一半時間在金鐘過夜。

案件星期二續審,繼續由鄭仲恆作供,控方預計,案件審訊多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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