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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行動」涉違禁制令案 控方開始傳召證人

「佔領行動」涉違禁制令案 控方開始傳召證人

發佈日期: 2017-07-11 10:47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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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人在「佔領行動」期間,涉嫌違反禁制令踏足旺角,被控藐視法庭,其中九人不認罪,案件續審。

否認藐視法庭罪的包括社民連黃浩銘等九名被告,控方開始傳召證人。

司法機構助理總執達主任趙淑文作供指,當日與35名執達事務組人員到場,先後在亞皆老街、登打士街及奶路臣街等位置,宣讀禁制令內容及清場訊息。到第四次宣布清場後,多人隨即推撞及叫喊,她的太陽眼鏡被推跌而損壞。

另一名執達主任余德信亦指,當時有人大聲叫囂,混亂中被鐵馬推撞到右腳小腿。

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說,兩名執達主任口供有九成半相近,質疑他們「夾口供」,余德信否認。

警員李廣作供時就指,當日負責現場警方廣播器材的運作,用作宣布禁制令。辯方指禁制令列明不得設置任何障礙物,質疑警方設置了兩個高台及多個喇叭也違反禁制令。李廣指有關設施在他當值前已設置,沒意圖藐視法庭。

辯方指當日不少示威者用擴音器及交談,可能聽不到清場廣播。李廣指他不知道遠至山東街一帶的人,能否聽到廣播。

至於上周已經認罪的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向法庭補充求情文件,表示毫無保留地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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