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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罪成黃祖成准保釋等候上訴 期間不得離港

七警案罪成黃祖成准保釋等候上訴 期間不得離港

發佈日期: 2017-07-06 15:13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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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行動」期間,曾健超被毆打案定罪的七名警務人員,再有一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發時是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的黃祖成,獲准以五萬元現金及五萬元人事擔保外出。

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表示,認同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早前批准另外三名被告保釋時,指原審法官以接近最高刑期作量刑起點,有可爭議之處,考慮到本案涉及多名被告,上訴聆訊未必能在六至九個月內進行,到時上訴人或已服完大部分刑期,甚至服刑完畢,因此批准黃祖成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涉案七名警務人員,二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各判監兩年,七人都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上月底批准同案三名被告保釋,連同黃祖成,共有四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案中其餘三名被告則沒有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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