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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員在「佔領行動」期間毆打曾健超,各被判監兩年,其中三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包括前高級督察劉卓毅、前警員黃偉豪和劉興沛,上訴庭本月28日處理。他們同前總督察黃祖成、前警長白榮斌、前警員陳少丹及關嘉豪,二月時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罪成,其中陳少丹亦因在中區警署掌摑曾健超,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七人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