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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警棍打途人案押至六月審前覆核 朱經緯獲准保釋

涉以警棍打途人案押至六月審前覆核 朱經緯獲准保釋

發佈日期: 2017-03-31 02:31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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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行動」期間時任警司朱經緯,涉嫌用警棍打途人的案件,今早提堂。57歲的朱經緯否認控罪,案件押後到六月九日進行審前覆核,他獲准保釋候審。

已退休的朱經緯乘坐私家車,到達西九龍裁判法院,警方是在星期一拘捕朱經緯,指他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最高可判三年監禁。控方會傳召13名證人和將四段錄影片段呈堂。

案發在2014年11月26日,警方在旺角處理示威期間,時任沙田分區指揮官的朱經緯涉嫌揮動警棍,擊中途經的鄭仲恒背部。鄭仲恒向警方投訴警察課,投訴被朱經緯毆打,監警會在前年確定投訴「證明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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