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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二月的旺角暴亂事件,被控暴動及縱火罪的被告否認控罪,在區域法院續審。 31歲技術員楊家倫,被控去年二月九日,在旺角豉油街和花園街交界,與他人參與暴動,以及無合法辯解下縱火損壞一輛的士。 其中一名證人是住在旺角的外籍教師,他作供指案發當晚曾留在現場約45分鐘,拍攝到二百多張相片,其中三十張與案件有關。他指當時有一輛的士停泊在花園街與通菜街之間人群位置,車身有損毀。從相片中,可見有紙皮燒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