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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信納視頻片段 七警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

法官信納視頻片段 七警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

發佈日期: 2017-02-14 02:31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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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員被控毆打曾健超案件,七名警員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另外第五被告陳少丹一項普通襲擊罪成。

區域法官杜大衛裁定七名警員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名不成立,但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第五被告陳少丹另被控的一項襲擊亦罪成。

杜大衛指,法庭翻看所有錄影片段以及所有警署閉路電視後信納所有片段,準確反映當日發生的事。

法庭信納曾健超的證供可靠,他當時將液體淋到警員身上,被押解時面部朝下被抬到變電站,然後被擲地被襲擊。

法官指警員沒有將曾健超帶到其他被捕示威者所處的旅遊巴,反而抬到變電站,唯一目的就是要襲擊曾健超,而第三至第七被告都有參與襲擊,包括「捅」、「踏」及「踢」曾健超。

至於第一和第二被告,黃祖成和劉卓毅沒有參與襲擊,但看著事件發生。法庭認為每名警務人員都有責任,停止其他人犯法,即使警務同僚犯法亦一樣。信納黃祖成以及劉卓毅看著同事毆打曾健超的行為,是意圖亦都是實際鼓勵,以及支持同僚襲擊曾健超,令曾健超身體受非法暴力。

由於所有法庭證據,令他信納曾健超身體傷勢不構成嚴重傷害,因此裁定七名警員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名不成立,但信納造成一些身體傷害,改判交替控罪,即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七名警員即時還押。

而在區域法院外,有大批聲援及反對七警的團體到場示威,警方架起鐵馬,將不同意見的示威者分隔。

七名警員毆打曾健超案,在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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