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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員被控前年「佔領行動」期間,毆打曾健超的案件,繼續由辯方作結案陳詞。 七名被告被控有意圖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第五被告陳少丹另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代表首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昨日結案陳詞指,傳媒片段中被打的人未必一定是曾健超,單憑衣著認人很危險,因為這些衣著特徵不是曾健超獨有,加上其中一段片段鏡頭曾被遮擋49秒,難以確定期間有沒有「換人」。法官杜大衛預告會在明年一月六日,就案件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