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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李宇軒指「G20攬炒團隊」登報餘款用於「重光團隊」活動
發佈日期: 2024-03-1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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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續審。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指,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曾協助提取眾籌款項,登報餘款亦用於重光團隊辦活動。 第48日審訊,繼續由控方問從犯證人、「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軒。2019年8月,「G20攬炒團隊」登報眾籌,得到180萬美元,折合約1,400萬港元。 李宇軒2019年9月曾發電郵給眾籌平台職員,提到要修改提取資金人士的名稱。他解釋當時要找「美國有錢人」,作為志願者代為收款,避免有「洗黑錢」風險。而因第一位志願者收不到款項,而需要找另一人協助。 李宇軒指當時決定開公司來收錢。三天後,再傳電郵予同一個平台職員,問需否提供有限公司戶口,收取眾籌款項。職員翌日回覆指應該可行,問到公司名稱及一個可管理公司資金的人名。 串謀者陳梓華一周後傳電郵,提供了「Mark H Simon」,稱是收款公司的「義工」,附上其美國地址及美國滙豐銀行戶口號碼等。 李宇軒指陳梓華填寫「義工」,「應該係搞錯咗」。又指他當時沒有留意收款人的法律地位,因為只要安排到資金入戶口就可以。 「G20攬炒團隊」在多國媒體登廣告,李宇軒指花約633萬元,陳梓華墊支約350萬元,其餘270萬元就由自己墊支。黎智英與助手旗下公司,墊支約16萬元協助在西班牙登報。 控方展示「重光團隊」網站,「全球登報制裁港共眾籌活動」財政報表。李宇軒稱交代了「G20攬炒團隊」眾籌款項用途,為之後「重光團隊」再辦眾籌。登報後剩下逾500萬元,用於「重光團隊」各地支持香港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