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救護員遊行
已複製連結
1996年1月,消防處救護員會發起遊行,要求增加人手和救護車數目,令救護車在接報後六分鐘就到場,重溫當年報道。
參加遊行的救護員說,他們的工作涉及人命,要第一時間救人,但部門的資源就未能配合。
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趙國勳說:「整個港島都沒有一輛救護車,已經全部出動,需要要求向九龍借車;九龍就告訴你現時我全部只有四輛車,我都無法借給你。」
除了車不足夠,救護員又指,消防處五年前開始凍結人手,影響救護車的更次,他們在前線工作就有很大壓力。
一名消防處救護員稱:「我們作為一個生死的判官,要去決定誰較重要、誰不重要,但很多時我們發覺,現場每個傷者都很重要。」
這批救護員要爭取的,就是要將救護車抵達時間由現時的十分鐘縮短至六分鐘。工會也要求盡快增建救護站,增加救護車及救護員的人手。
但消防處就回應指,他們會視乎服務需求來決定增撥資源。至於要實行六分鐘的新標準,目前是不切實際,所以不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