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人權問題團體記者會
已複製連結
1991年,本港四個關注人權問題的團體,派代表出席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聽證會,重溫當年代表對香港人權問題的看法。
四個團體是香港人權委員會、記者協會、大律師公會及國際司法組織香港支部。大律師公會的代表陳文敏表示,本港在人權問題上,這幾年有多項重要的進展,譬如是制訂《人權法案》。
不過政府亦做了一些侵犯人權的事,譬如是起訴使用揚聲器的集會人士,以及讓一些政府部門在《人權法案》中獲得豁免。
此外,他們也會就新聞自由、廢除死刑、羈留越南船民,以及《基本法》解釋權等問題,向人權委員會提交報告,要求澄清和關注。
今次是英國政府每五年一次向聯合國提交人權狀況報告,由於香港不是獨立簽署國,本港派去官員只是英國代表團的成員。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劉慧卿表示:「是五年英國要提一次報告,今年已是1991年,有時候他們會遲,上一次提報告是遲了四年,所以如果今次又再遲,很大程度上,我相信我們幾個一起去紐約的團體,都覺得今次如果中國不簽署,或者不讓香港成為獨立(成員),今次會是最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