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警方事宜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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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前身是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警方投訴事宜常務小組到1986年改組為獨立的投訴警方事宜監察委員會。重溫93年委員會主席張健利提出的改革建議。
張健利是代替王䓪鳴出任投訴警方事宜監察委員會主席。他表示,政府答應大約在明年上半年左右授權監察委員會召見證人,目的是減低證人作供時會受投訴警察科人員質問的影響,以及可以對證供的真實程度作出更加可靠的評估。
張健利表示,委員會將會成為法定組織,不過港府就拒絕他們的建議由非警務人員負責調查部分嚴重投訴個案。
投訴警方事宜監察委員會主席張健利稱:「市民對這個制度可能信心會較大,否則以為由警方處理、警方全權話事,會否覺得有些偏見或者是處理得不好?」
對於有六成對警方的投訴是被撤回或沒有辦法追究,張健利表示,監察委員會已成立一個調查小組,將於明年初完成有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