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審議《新界土地(豁免)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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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3月,立法局審議《新界土地(豁免)條例草案》,重溫當年提交草案的議員陸恭蕙在立法局內受到的批評。
在立法局內外同樣都充滿火藥味,鄉議局的代表連番發言,矛頭都是指向陸恭蕙。
鄉議局執委林國昌表示:「我們認為如果你要摧毀一個制度,牽涉的人有七十萬,覆蓋的土地那麼廣泛、那麼多公頃,而我看報章,陸議員只是曾接見二百個婦女。」
一名新界女原居民說:「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你怎麼知道我們不快樂?身為一個女原居民,我並無感受到你這個修訂對我們有甚麼好處。」
最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要求立法局議員在親身到新界鄉村進行諮詢前,應該擱置修訂草案。
立法局議員陸恭蕙稱:「我覺得很遺憾,他們是用手,不單是用口。」
但她認為,修訂草案引起部分村民激烈反應,可能是居民不明白修訂的內容,修訂草案原意只是將新界非農地的土地繼承權,豁免於新界條例傳男不傳女的習俗規範,不過後來港府同意將草案包括新界農地,即是令女性原居民都有土地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