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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強應否移交香港審訊爭議(1)

發佈日期: 2019-04-11 07:0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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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大富豪」的張子強,雖然涉及本港多宗嚴重罪案,但就在內地受審,最後被判死刑。重溫1998年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等官員,對是否應該要內地移交張子強回香港審訊的解釋。

梁愛詩指已經收到張子強律師的信,要求將張子強移交香港受審。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中港兩地是未有司法互助,沒有甚麼法律基礎這樣做,但仍然我對於他的律師信,我們都會詳細研究,之後再給他答覆。」

她指張子強在內地受審,與香港的司法獨立無關。而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今天亦評論到張子強事件。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說:「我認為不會影響我們司法獨立的信心,因為我們仍然有一個機制,是請求內地協助,將在香港犯案的人交回香港審訊。」

而代表張子強的內地律師表示,他們知道特區政府的態度,但會繼續向內地法院爭取張子強的合法權益。

而廣州法院今天繼續審理張子強犯罪集團案件,今天是繼續審理兩宗分別在觀塘物華街及深水埗大埔道發生的連環金舖械劫案。因為控方認為張子強與這兩宗案件都無關,所以他今天不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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