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師資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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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行政長官董建華在施政報告提出,將普通話列入小一、中一和中四的課程,重溫當年有關普通話教師培訓的報道。
教育署為了切合施政報告中提出的發展普通話教育,將會在12月聯同兩間大學開辦課程,培訓普通話教師,規定所有教普通話的老師都要上課,預計要在三年內培訓二千多名教師。其實浸會大學兩年前已開辦同類課程,專門教導中、小學的教師普通話。
有負責普通話教師培訓班的教授指出,有老師未參加這個培訓班前,曾學習基本的普通話課程,但發音仍然很差。
浸會大學訪問學人張銳表示:「我說要給你『工資』,他就說『公雞」』,你這不是開玩笑嗎?」
張銳認為,教育署推行普通話教育很急,教師根本未準備好,而且老師學完百多小時課程,就要糾正發音和用字的錯誤,實在很困難,而浸會大學持續進修學院副院長亦表示,普通話教育推行得這麼急,會做成反效果。
浸會大學持續進修學院副院長黃志漢說:「老師自己本身(普通話)不行,你很難提起學生的興趣,亦可能教壞他們,教壞了很難再改正。」
教育署表示,相信教師讀完培訓課程,是有能力應付以普通話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