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病患者醫療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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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聯會1998年進行的調查顯示,長期病患者在醫療方面的開支,是一般健康正常的市民的四倍多,重溫當年的報道。
馮女士心絞痛、糖尿病和脊骨脫位,病了三、四年,他和兒子每月靠五千餘元綜緩金生活。
長期病患者馮女士稱:「我要從生活費中,要省錢、抽出一些錢,作為特別另一類醫療,我覺得很辛苦。」
雖然看政府醫生不用錢,但她每月都要花四至五百元買成藥,經濟負擔很重。社會服務聯會表示,本港現時約有三十萬像馮女士般患有長期病的人。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主任陳麗雲表示:「試想一個低收入家庭,每個月用了千多二千元和病有關,這個經濟壓力構成病人一個很大的情緒擔心。」
社聯表示,這些長期病患者的醫療開支是一般家庭的四倍多,有五成被訪者希望政府設中央醫療保險制度。
社聯指,政府在研究醫療融資政策時,要同時照顧長期病患者的需要,例如取消逐項收費政策和縮短看專科門診的輪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