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藏汽油彈原料被判感化 上訴庭改判120小時社服令
發佈日期: 2020-10-14 12:15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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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十六歲少女去年國慶日前夕因藏有汽油彈原料,早前被判感化令。律政司不服上訴,上訴庭改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是中四女學生,案情指她去年國慶日前夕攜帶乙醇、消毒藥水、白電油等汽油彈原料到天水圍張貼文宣。早前她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令。
律政司指判刑過輕提出上訴,其後上訴庭裁定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手法出錯。今日取閱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撤銷原本的感化令,改判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時須遵守宵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