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葵涌警署擲汽油彈承認縱火等兩罪 判囚3年10個月

發佈日期: 2020-09-28 12:00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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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8歲男子今年1月向葵涌警署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項控罪,被判入獄3年10個月。

報稱運輸工人的被告陳俊輝,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案情指,被告在今年1月29日在葵涌警署外投擲汽油彈,被控一項縱火罪。並在葵涌一座工業大廈一個單位內,貯存11支汽油彈及原材料,被控一項意圖摧毀財產罪。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傳媒渲染下犯案,事後已知道自己是壞榜樣,希望其他示威者不要仿效他。精神科專家確認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認為法庭除了監禁外,仍有多項判刑選擇。

法官胡雅文在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及教導所報告後指,沒證據顯示,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與案情有直接關係,而縱火控罪性質嚴重,但考慮被告認罪,兩項控罪判監3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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