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志副主席等三人立會會議廳未遵守秩序罪成 各罰款1千元

發佈日期: 2020-06-12 10:49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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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等三人,被控在立法會會議廳未有遵守秩序罪名成立,各被罰款一千元。

鄭家朗及香港眾志兩名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去年三月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公聽會當日,離座衝向官員席位示威,三人被票控;而何秀儀普通襲擊罪不成立。

裁判官指,從閉路電視看到保安員衝上前時何秀儀已停下,保安聲稱被撞左肩無法起身,但事後見到保安能走動,認為他的證供失實、不可信。

裁判官指三名被告未來可能是社會棟樑,要留有用之軀,不應隨便判刑;又考慮到被告本身沒刑事案底,而案情輕微,所以判三人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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