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5人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提堂 押後四周再訊

發佈日期: 2020-05-18 18:32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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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十五人,被控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下午提堂。案件押後四星期再審,全部人獲准以一千元保釋。

十五名被告下午陸續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控罪涉及去年8月至10月,港島和九龍區三次未經批准的遊行。

其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前議員吳靄儀等九人,被控去年8月18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當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部分人走出維園,經灣仔遊行到中環。

而黎智英、何秀蘭、楊森等十人被控去年10月1日國慶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指,當日民陣申請由銅鑼灣遊行到中環被拒,但多人仍然遊行。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四人就涉嫌在前一日、即9月30日,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至於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等六人,涉嫌在去年10月20日組織和參與九龍區大遊行,這次遊行同樣不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他們三人及何俊仁,另被控10月19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早前涉及另一宗案件亦同時提堂,三人被控去年8月31日在灣仔至金鐘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全部案件會押後至下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等候轉介文件到區域法院審理,十五名被告全部獲准繼續以一千元現金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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