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十五人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全部獲准保釋

發佈日期: 2020-05-18 17:00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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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十五人被控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下午提堂。案件押後到6月15日再訊,全部准以一千元保釋。

十五名被告下午陸續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控罪涉及去年8月至10月三次未經批准的遊行。其中黎智英、李柱銘、李卓人等九人被控去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進行未經批准集結。當日民陣舉行「流水式」集會,部分人走出維園,遊行到中環。

另外,黎智英、李卓人等共十人被控在去年10月1日國慶日,組織及參與進行未經批准集結,其中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及何俊仁涉嫌在前一日、即9月30日,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等六人涉嫌在去年10月20日,組織及參與另一個未經批准集結。他們三人和何俊仁亦被控在10月19日於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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