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虛報被擄走案被高院駁回上訴 須即時入獄

發佈日期: 2020-04-02 19:00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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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虛報被擄走,誤導警務人員罪成,上訴到高等法院遭駁回,須即時入獄。

被判誤導警務人員罪成、判囚五個月的林子健獲准保釋上訴,到高院聽取判詞。

他三年前召開記者會,報稱在油麻地被人迷魂擄走及遭到施虐,雙腳都釘上釘書釘。警方翻查閉路電視調查,指林子健虛報,去年三月裁定「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

高院頒下判詞提到,原審裁判官親自比對林子健與閉路電視片段中戴口罩男人的衣著、背囊、外型、行走路線等,吻合沒有分歧。除了信納觀看了約1800小時、涉案閉路電視片段的控方證人,亦根據十五名證人的證供和檢取得所有證物等,才肯定戴口罩的男人是林子健,相信原審的裁決是經過深思熟慮,並無不妥。

判詞又提到,案件在事實方面的爭議、即是否如上訴人所指曾在砵蘭街被人拐走。若根本沒有發生,無論後來在他身上的傷勢是如何造成,只是不重要細節。

法庭認為,上訴人部分上訴理由不切實際,而其代表律師沒有作太多論述,是明智做法,因為這些理由沒有合理勝算。無論是分開考慮還是整體而言,都沒能使定罪不安全或不穩妥,因此駁回林子健的上訴,他要即時入獄服刑。

林子健之後報稱不適,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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