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分別虛報地址及違檢疫令 被判即時監禁

發佈日期: 2020-03-30 13:00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首次有人違反檢疫令被判監禁。三名男子分別因為虛報地址,及違反檢疫令被判監禁。

特區政府上月八日實施任何人入境前十四日內到過內地,入境後須接受十四日強制檢疫。案情指,31歲男子成見恭介本月八日經深圳灣口岸入境,填寫強制檢疫表格時,訛稱自己將於入住元朗一間青年旅館家居隔離。

兩日後他於深圳灣口岸離境時被截停,送往西貢的檢疫中心,警誡下承認犯罪,他稱自己無固定居所,入境後露宿元朗街頭。

他被控一項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罪,上星期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時否認控罪。今次在粉嶺裁判法院再審,他承認控罪。他求情時指自己是送外賣、已離婚,19歲起患抑鬱症,出境是要去探望乾媽的女兒。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被告新冠病毒檢驗結果是陰性。但病毒有十四日潛伏期,無人能保證他接受檢驗前無感染,批評被告一開始無打算配合政策,行為自私、罔顧社會安全,白白浪費醫護人員努力,判他即時入獄三個月,是入境限制措施推行以來,首宗判監的案件。

另外,在西九裁判法院,兩名男子承認違反檢疫令限制,分別判監十天及六星期。兩人在上月分別由內地入境,但未完成十四天檢疫令便企圖離境,被入境處人員發現。

其中一名被告解釋,離境是要探望患病母親,另一人說是要到內地遊玩解悶,主任裁判官斥責被告不負責任,判即時監禁。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