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中學懷疑爆炸品案押後至明年一月 被告不准保釋
發佈日期: 2019-11-29 13:16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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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一間中學發現懷疑爆炸品,一名18歲青年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底,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不准保釋。
被告由警車押送到沙田裁判法院,他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
警方前日接獲明愛馬鞍山中學職員報案,指發現懷疑爆炸品。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發現一批懷疑烈性炸藥TATP,拘捕兩人。
控方指炸藥屬高性能、極危險,稍加磨擦可炸斷手腳;辯方就質疑控方說法,指涉案炸藥份量少。
同案被捕的17歲青年之前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