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少年破壞屯門多個輕鐵站設施,被控三項刑事損壞罪,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 兩名被告分別15歲和17歲,被控九月七日在屯門輕鐵蝴蝶站、屯門泳池站和兆麟站無合理辯解而破壞售票機、拍卡機和閉路電視鏡頭等。 法官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針對兩人的證據非常強,破壞三個輕鐵站並非小數目,因此拒絕兩人保釋,被告需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