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蒙面法上周六實施首有人被控 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再訊

發佈日期: 2019-10-07 11:30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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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蒙面規例》上星期六實施後,首宗被控觸犯相關法例的案件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

兩名被告由警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其中18歲男被告報稱城市大學學生,而38歲女被告無業,兩人被落案起訴一項非法集結和一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指兩人在上星期五及星期六在藍田啟田道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同時被控星期六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

兩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分別准以三百元及一千元保釋;並要遵守宵禁令,不得離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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