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不滿警方非法拘捕及扣押,入稟區域法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 入稟狀指,方仲賢上月六日晚上經過深水埗鴨寮街,遭四名警員截查和襲擊;又在膠袋搜出多支沒有電池的「觀星筆」。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他,方仲賢被扣押46小時後,獲無條件釋放。 入稟狀指,由於警方非法拘捕和扣押,令方仲賢受到傷害及損失,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