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人涉2016年立會選舉賄選及種票 分別出庭應訊

發佈日期: 2019-09-06 12:13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廉署起訴十七人,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資訊科技界選舉中賄選及種票,分為兩宗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其中涉及十四名被告的案件,當中五人是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成員。

控罪指,首被告、會務總監李為民,涉嫌在2016年四至七月與其他四人串謀詐騙選舉事務處,以240人的虛假專業資格等資料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又涉嫌與其他三人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向36人提供每人一千元報酬,作為投票給某候選人的誘因。

各被告獲准保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下月26日再訊;另一宗涉及三名被告,獲准以五千元保釋,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再訊。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