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被撤立會參選資格案 申請撤選舉呈請獲法庭接納

發佈日期: 2019-05-23 12:16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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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2016年入稟高等法院,就同年被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提出選舉呈請。他申請撤銷呈請獲接納。

梁天琦早前因暴動及襲警罪被判監6年,仍在服刑。他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撤銷選舉呈請,獲法官區慶祥接納。梁天琦亦同意承擔所有答辯人的訟費。

選舉管理委員會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首次要求參選人在提名表格外額外簽署確認書,表明真誠擁護《基本法》。

梁天琦當年報名參選新界東選區,並簽署確認書,最後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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