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嫌收取利益案續審 控方傳召多名證人作供

發佈日期: 2019-05-21 16:47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前高官馮永業涉嫌收取商人陳婉玉利益案,繼續在區域法院審訊,控方傳召多名證人作供。

控罪指馮永業在04年9月出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時,無向政府申報接受商人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西半山羅便臣道雍景臺的臨時訂金,以傾向優待與對方相關的三間公司。

控方傳召處理有關單位交易的利嘉閣高級聯席董事何明高作供,指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名稱,本來是陳婉玉,但之後塗改,寫上馮永業名字。

他指在臨時買賣合約、附屬文件或附表內,以提名形式為物業轉名,做法普遍。時任陳婉玉秘書徐美儀作供指,在該份臨時買賣合約上,認出多個陳婉玉的簽名,但寫上代馮永業簽署的字眼,並非陳婉玉字跡。

她指不認識馮永業,從沒見過對方,亦不知道對方與陳婉玉有甚麼關係。控方也傳召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莊幼玲作供,指政府通告有指引,提及公務員注意如何防止利益衝突,但未必能概括所有情況,有需要應向上級徵詢意見。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