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去年在高等法院應訊時,與保安衝突,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成。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被告賴容去年九月在高等法院應訊時,她的朋友不斷在庭上發言而遭聆案官下令離開,被告為阻止朋友離開,與保安拉扯。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保護朋友,不讓她離開法庭,是出於對法律無知而固執行事。案件不涉及襲擊,被告及法庭職員互相掙扎,導致雙方受傷。考慮到被告經濟狀況,及受精神病困擾,判罰款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