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來港前驗身未包癌症 中介指僱主檢驗需額外付費

發佈日期: 2019-04-15 22:01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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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傭中介公司指,外傭來港前需要驗身,但一般不包括驗癌症,建議僱主購買保障範圍較大的家傭保險。

本港現時有大約38萬名外傭,受聘來港前必須在原居地驗身。有外傭中介公司指,各地的驗身計劃都不包括檢驗有否患癌。

外傭中介公司董事總經理廖翠蘭稱:「就算有癌症,可能引發期是很久後才出現,現時沒有即時檢驗(癌症),如僱主想檢驗,要另外付費。現在都有僱主要求檢驗,但驗了現在沒有,也不能擔保一年、兩年後沒有。」

廖翠蘭建議僱主購買保障範圍較大的家傭保險。

根據本港《僱傭條例》,外傭受聘後患病,僱主須負責醫療費用;而外傭最多可有120日有薪病假,期間僱主不得解僱。

有僱主組織指,遇到外傭患病,僱主也感到無奈。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指:「她不單不能照顧這個家庭,這個家庭反過來要小心照顧她。如果這個家庭要照顧小孩或長者,它必須有條件再聘請第二個外傭,包括經濟、夠不夠床、地方。」

平機會在2016至18年,共收到329宗涉及殘疾歧視的解僱投訴,其中10宗涉及外傭。

平機會指,若僱主因為僱員的殘疾而將其解僱,有可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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