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機被裁定非法取酬載客上訴 高院明天續聆訊
發佈日期: 2019-04-15 21:11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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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Uber司機就著被裁定,「非法取酬載客」提出上訴,案件在高等法院處理。
原本有25人提出上訴,但其中一人上月逝世。上訴一方指乘客事前,已知道並同意收費方式,並通過信用卡支付Uber,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直接付款予司機。
律政司一方指,法例列明就某次特定載客旅程,出租汽車或收取酬勞已屬違法,即使司機無直接向乘客取酬,但他們的收入與載客有關,亦受規管。聆訊明天繼續。
涉案司機去年被裁定,「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名成立,被罰款3800至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