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法官指不排除判監
發佈日期: 2019-04-15 17:16
法庭
粵一名男子去年在葵涌駕車時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傷一名保護女兒的母親,男子承認危險駕駛。案件押後至月底判刑,法官指不排除判監。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29歲、任地產經紀的被告,去年三月中在葵涌梨木樹路駕車時,私家車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到一名候車的母親,她雙腳受傷,要截肢及切除腳掌。 被告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事發時因工作繁忙分神,才犯「低級錯誤」,又指被告事後非常自責,希望法庭接納被告並非壞人,考慮判社會服務令。 法官最後決定不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不排除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