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等涉暴動案 法官引導陪審團指勿受證人身份影響

發佈日期: 2019-03-13 13:46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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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等四人被控暴動等罪的案件,法官第二天引導陪審團。

正在服刑的梁天琦被押送到高等法院。他與李諾文、林傲軒、容偉業,否認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在砵蘭街參與暴動;容偉業另外否認非法集結等多項控罪。

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警方指當晚行動的目的是令亞皆老街及彌敦道回復暢通。若陪審員信納警方的目的,等於同意警方有職責採取措施,包括使用合理武力。就算警方的行動不完美、有錯漏,甚至違反指引,都不是本案關鍵,因為本案非警務人員的紀律聆訊,針對的是被告的控罪。

法官指陪審團須運用人生經驗及常識,決定證人證供是否可信。控方傳召的證人主要是警員,陪審團評估他們的證供是否可信時,不應受他們警員身份影響。

法官又提醒陪審團,絕不能私下就案件進行調查或資料搜集,否則無論最終有否影響裁決,法律上都會視作誤判,導致裁決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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