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設計員詐騙150萬港元廣告合約 判囚10個月

發佈日期: 2019-01-15 18:04
法庭
前設計員詐騙150萬港元廣告合約 判囚10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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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前設計員涉嫌詐騙公司總值150萬港元廣告合約,並收取分判商賄款。兩名被告早前承認使用虛假文書副本、欺詐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合共三項罪名。區域法院今日判處該名前設計員入獄10個月,涉案分判商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39歲的體育用品公司前櫥窗設計員,使用虛假工作證明副本入職,於2012年至2015年間利用職務之便,將價值150萬港元廣告設計合約項目,外判給自己開設的廣告製作公司,再將當中多個項目低價分判予另一間分判商,從中賺取逾20萬港元差價,收取分判商7000港元賄款。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指,涉案被告2016年初遭廉署拘捕,兩年後才被檢控,認為案件有延誤,考慮兩人飽受逾兩年困擾,亦已向涉事公司作出賠償,決定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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