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被控虛報有人犯罪案 專家證人指傷勢或屬自殘

發佈日期: 2019-01-09 15:32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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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控虛報有人犯罪的案件,控方傳召專家證人作供,認為被告的傷勢好可能是自己造成。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林子健報稱前年被人擄走禁錮,警方調查後,控告他虛報有人犯罪。控方傳召衞生署法醫科高級醫生賴世澤作供,指林子健腹部傷痕幾乎都是向同一方向打,呈現較平行且對稱。證人認為,一般人自殘,會選擇方便、較無痛,而且可被自己清晰看見的位置。

至於林子健大腿的傷勢,賴世澤稱從未見過每邊五個十字型的對稱釘痕。但引述文獻指,自殘的人傷害自己後會感到安樂,這解釋林子健沒直接尋求治理,而是回了家。

對於林子健聲稱曾被拳打、綁手腳、掩口鼻迷暈等,賴世澤指正常人被打會掙扎,用哥羅芳亦需要數分鐘才可以將人迷暈,很多情況下他會掙扎,咀可能會有瘀傷。但林子健沒有綁過及掙扎的痕跡,例如瘀傷或擦傷。

證人指,林子健的驗血報告指出,他體內有鎮靜劑和安眠藥的成分,但證明不到他曾吸入揮發性氣體。

證人表示,原本以為林子健傷勢非常嚴重,但出奇地只有腹部和大腿有傷痕,種種醫學證據顯示林子健的故事虛構,傷勢是自己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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