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刺傷丈夫情婦承認意圖傷人 案件押後判刑

發佈日期: 2019-01-07 17:36
法庭
婦人刺傷丈夫情婦承認意圖傷人 案件押後判刑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一名婦人與丈夫的情婦發生爭執,期間以水果刀襲擊對方,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婦人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

案情指,41歲被告明永芳,丈夫因有婚外情而離家出走,去年1月15日被告到丈夫位於旺角的住所外等候,擬要求對方打消離婚念頭,期間遇上丈夫的情婦黃小珍,雙方發生爭吵並互相拉扯,被告以長約八吋長的水果刀刺傷對方,傷者腰部多處有深達2至5厘米的刀傷。

辯方指,被告婚姻破裂,情緒受影響患上厭食症,加上情婦曾威脅會傷害被告及其女兒,遂帶同水果刀外出作自衛之用。

辯方續稱,案發時被告因失去理性才持刀傷人,對魯莽及愚蠢行為已深感後悔。法官指需時考慮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