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被揭套假車牌拒提供資料罪成 判240小時社服令

發佈日期: 2018-12-18 17:13
法庭
警員被揭套假車牌拒提供資料罪成 判240小時社服令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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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員被揭為名下電單車套上假車牌,事發後又拒絕向警方提供資料,被控一項沒按照書面要求提供資料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現年41歲,事發時為警員,今年初疑為佔用公屋停車場泊位,為名下電單車套上假車牌,被揭發後拒絕向警方提供資料。

辯方表示,被告對事件有悔意,精神科醫生亦指被告適宜進行社會服務令,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初犯並有家庭支持,判處社服令。

裁判官指被告犯案只為了個人私利,屬有計劃地製造假車牌,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案發後被停職屬「咎由自取」,考慮到被告動機及背景報告,對事件有很大悔意,並已還柙四星期,決定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240小時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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