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煽惑公眾妨擾案 首被告戴耀廷結案陳詞

發佈日期: 2018-12-12 11:48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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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九人被控煽惑公眾妨擾等罪的案件,首被告戴耀廷結案陳詞。

自行結案陳詞的戴耀廷,提到2014年9月28日在分域碼頭街及夏慤道的示威者,是被邀請來到聚集的區域。他指這個「示威區」,如果沒有被警方封鎖通道,而是應要求開放,道路就不會被佔領,亦沒有需要施放催淚彈。

戴耀廷認為警方必須為這裡造成的阻礙,以及之後發生的事負上責任。

戴耀廷又重申公民抗命的目的,是要喚起公眾關注社會的不公義,並非意圖造成不合理的阻礙,這與公民抗命背道而馳。

戴耀廷指出,若真的有罪。罪名應是在香港艱難時刻仍敢於散播希望,不會為入獄感到懼怕和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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