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深水埗剷行人路車禍 司機涉危駕囚兩年半停牌五年

發佈日期: 2018-12-10 19:02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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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城巴去年九月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造成三死三十人受傷,涉事司機被判監禁2年半,停牌5年。

案發在去年九月,44歲城巴司機方烱華,駕駛E21A路線城巴,駛至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時,先撞到前方的士車尾,再剷上行人路。巴士上層被簷篷劏開,造成三人死亡,三十人受傷。

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只是輕踩腳踏來煞車,反映被告駕駛時不專注,亦不只是一瞬間的疏忽。而根據專家報告指出,如果被告當時能及時緊急煞車,便能避免這次嚴重事故發生。

法官又指,法庭必須阻嚇不負責任的駕駛者,但考慮到被告在審訊前認罪,亦無案底,事件又沒有涉及超速等更嚴重的元素,因此判被告監禁30個月及停牌5年。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是初犯,而且案發時車速並不算快,只因判斷錯誤而鑄成大錯,又指被告知道自己疏忽導致他人死亡,已造成心理及生理的影響,深感後悔。

部分車禍死者的家屬亦有到庭聽審,聞判後落淚,認為判刑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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