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楊家誠洗黑錢罪成逾3億元充公 限一年內交款

發佈日期: 2018-12-10 17:46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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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洗黑錢罪成判囚的商人楊家誠同意法庭的充公令,須於12個月內交出超過3億元。

英格蘭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2014年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判監六年。控辯雙方早前同意將充公金額,由原先7億2千萬元調整至約3億4千萬元。

法官表示,以往法庭最多只會容許6個月內,完成充公令。考慮到金額龐大,容許被告破例在12個月內向法庭繳付全數充公款項,若未能在限期內繳交,將被判囚10年。

辯方律師透露,楊家誠預計明年1月下旬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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