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婦女涉以熱水潑傷家中外籍傭人,一項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一項違反《僱傭條例》終止僱傭合約罪名成立,還柙候判。 案情指,被告聘請印籍傭人,原為照顧身體癱瘓的丈夫,惟印傭因簽證問題延後抵港,而被告的丈夫於印傭到職前一晚病逝,老婦將丈夫病逝一事歸咎印傭延遲到職。 去年3月29日,被告涉以熱水潑傷印傭背部並將其解僱,事件令印傭背部中度燒傷。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以便索取背景、醫學及心理學報告,被告不准保釋,還柙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