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牌駕駛撞傷多人罪成 法官指案情嚴重判囚兩年

發佈日期: 2018-10-09 21:02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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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沒有駕駛執照的男子,承認一年前在油麻地彌敦道危險駕駛,導致多人受傷等五項罪名,在區域法院判監兩年。

報稱搭棚工人的39歲被告姚國基,從未學習駕駛,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等五項罪名。

案情指,他去年十月二十日駕駛私家車,在彌敦道衝紅燈,撞到三名途人,導致他們多處擦傷或腳部骨折等。

之後左轉入窩打老道,撞到載有乘客的專線小巴。倒車逃走時,再引致一名途人閃避時受傷,最後下車逃跑。

庭上播出當日閉路電視及車輛攝錄機片段,涉案私家車逃走時左搖右擺,不斷切線。

控方指,車輛的牌照在案發一年多前到期,被告有54項案底,在保釋期間犯案,他在警誡下承認貪玩駕駛。

辯方呈上被告的求情信,指當天收到家人通知,得知三歲女兒跌傷,情急下才干犯意外,深感後悔,承諾不會再駕駛。

法官判刑時表示,就算是真亦非危險駕駛理由,斥責被告不負責任,不顧而去,駕駛態度持續惡劣。雖然傷者傷勢未算非常嚴重,但案情嚴重,判被告入獄兩年,罰款六千元,及吊銷駕駛資格三年,期間不得領取任何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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