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銅鑼灣阻巴士離開造成阻礙罪成 月底判刑
發佈日期: 2018-10-09 17:30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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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男女去年在銅鑼灣因趕不上巴士,阻擋巴士離開,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罪成,十月底判刑。
30歲男被告王曦彥和32歲女被告伍嘉儀,涉嫌在去年10月6日深夜,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阻擋巴士離開。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指,兩人聲稱當時是為了要求司機道歉及解釋,有關說法在首數分鐘仍說得過去,但二人足足阻礙了十五分鐘,影響巴士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各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罪成。
至於男被告涉嫌襲擊勸阻途人,就被裁定普通襲擊罪不成立。